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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心理疾病截图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心理疾病截图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
  1. 鲍毓明性侵养女事件,有值得同情的地方吗?有人分析过他的心理吗?
  2. 你见过最邪门的人吗?有多邪门?

鲍毓明性侵养女事件,有值得同情的地方吗?有人分析过他的心理吗?

鮑某可以说有违人伦,不值得同情。既然是“养女”,那就是父女关系,想想怎么可能有人和自己女儿谈恋爱呢!法律有明确规定,而且舆论也大力反对。

一、鮑某是知识分子,他对《未成年人保***》肯定有了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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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,基本没有什么性判断能力如果作为监护人的鮑某威逼利诱,基本全是犯法的。

二、***发生肯定不是一天两天,迟迟被爆出的原因

养女自己经历折磨这么长时间,为什么不在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去寻求法律援助,是不是这里面存在某种“交易”,这样的话,鮑某自己就会说自己是“受害人”。因为有一定的自愿成分在里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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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鮑某性侵未成年肯定心理有点不正常

一个成年男子,正常的生理需求是人之常情,但是对一个小孩子下手,就让人匪夷所思,可以说心态已经到了变态的程度。

结语: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做自己开心的事无可厚非,但是如果触犯了法律,那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,和舆论的谴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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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

作为一名社会人,我谴责他的***行为

因为他违背妇女意愿,实施性暴力

他还打年龄的擦边球,刚好卡在女孩14岁的时候,达到自己的侵犯目的,让法律变得无力。

作为一名女性,我对这种人恨得牙痒痒!真觉得若是法律制裁不了他,应该找人宰了他。他是恶魔一般的存在!

但如果仅仅作为一名心理工作者。我对他,这一类人,有不同的看法。


是“性侵”?还是“恋爱”?

要说鲍值不值得同情,必须弄清事实的真相。鲍某一案中有许多疑点,必须搞清楚。

2015年,鲍某收养小芳的时候,小芳已经15周岁了。据说,已经有1.7的身高了。那么,作为小芳的妈妈知道鲍某是一个40多岁的单身男人,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女儿送给他抚养呢?这不是把女儿往虎口里送吗?在这个问题上,小芳的妈妈与鲍某之间有没有金钱方面的交易呢?

如果从法律上看,鲍某与小芳是不存在养父女关系的。第一,认领儿童的年龄是14周岁以下,当时小芳已经满14周岁,已经不符合领养条件。第二,领养人是男性的,与领养的女性,年龄必须相差40周岁,而鲍某与小芳只查29岁,这一点也不符合领养条件。第三,领养人需到民政部门办理领养手续,因为他们都不符合领养条件,肯定也没有领养手续。第四,鲍某也没有与小芳的妈妈登记结婚

以上几点来看,鲍某与小芳在法律上,是不存在养父女关系的。如果有的话,也是私下协商确定的。

小芳说她14岁被鲍某性侵,如果不是自愿,当时为什么不报警举报呢?现在已经过去5年了,都19岁了,才选择报警,如何才能把这个问题解释清楚呢?

如果说年龄小,不敢报警。能么,这件事小芳的妈妈不可能不知道吧,为什么小芳的妈妈也没有报警?这些疑点,真有的让人有点扑朔迷离!

搞清楚这一点非常重要,如果是恋爱关系成立,是小芳因某种目的没有达到而反咬一口,说鲍某性侵自己。这种可能性也是存在的。从鲍某公布的聊天记录看,里面有小芳称鲍某为“亲爱的”,谈过“订婚”、“结婚”的事。

小芳说聊天记录是伪造的。如果通过鉴定,做实聊天记录是真的,那就很难给鲍某定罪,那就完全是一场恋爱***。

按常理,鲍某一个40多岁的男人,自己有才能,也有地位,还有颜值,应该找一个20岁~30岁以上的女性去谈恋爱,为什么要找一个14岁女孩子去谈恋爱呢?鲍某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呢?

据说,医学上有一种精神疾病,叫“恋童癖”,患者对儿童感兴趣,对成年女性没有兴趣。鲍某,有患这方面疾病的可能性。

首先,鲍毓明是一名律师,也就是法律工作者,他自己应该非常清楚,他自己做的事情在法律层面应该如何定义,那么,在知法犯法的前提条件下,他又为什么会这么做呢?

现在的消息,是双方各说各话,什么样的可能性都有。不过,笔者在仔细查阅过相关的消息之后,有很多的疑点,必须要抽丝剥茧般的弄明白,因为,这牵扯到两种可能性,对于鲍毓明来说,有可能是恋童癖的罪犯,也有可能是受害者;对于性侵的养女(姑且先这么称呼)李星星(化名)来说,有可能是贪图钱财未果陷害报复,也有可能是一位真正的性侵的受害者。

当时,李星星的母亲,将自己的女儿为什么要送给鲍毓明抚养,在这之前,双方并不认识,而且,在这个行为中,有无钱财方面的交易,目前不得而知。而从我国现行的法律条文规定中,鲍毓明与李星星之间,并无法律意义上的收养与被收养的关系。

就在去年的4月份,当李星星报警称鲍毓明性侵她的时候,最终烟台警方给出的结论是鲍毓明没有犯罪的证据,警方将立案撤回并通知了当事人,这又是怎么一回事?

而且,自从2015年李星星被收养至2019年第一次报警的这4年中,李星星的母亲就不知道女儿的遭遇吗,难道李星星被鲍毓明控制的如此严密,连暗示自己母亲的机会都没有吗?

笔者质疑的意思,不是为鲍毓明洗地,更不是所谓的包庇犯罪嫌疑人。只不过,所有的一切,都是讲究证据的。而且,最关键的一点是,烟台警方已经向全社会公布将会进行全面调查,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开,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

鲍毓明究竟是人还是鬼,还是等着烟台警方给我们一个有证据的真实说法吧。

最后说一个事儿,《洛丽塔》的作者纳博科夫曾借恋童癖之口写下:“洛丽塔是我的生命之光,欲望之火,同时也是我的罪恶,我的灵魂”。

你见过最邪门的人吗?有多邪门?

我在前任老东家8年,就遇到过这种很邪门的人。

60后,跟我父母一个时代的,大多数这样的大爷都不太懂网络哦,但要说的是他的另一个技能——克主!

这个大爷一直是个普通员工,但因为年纪和资历大家都很尊重他,但细数这些年被大爷克走的[_a***_]估计也有5、6个了吧,大爷换了两三个组都一样 ,基本一年半就得换个领导,向谁汇报问题谁走人这谁受得了!

这么说可能大家没概念,老东家业内出了名的中关村养老院,十年、二十年员工能占到30%,公司成立23年,基本没有批量裁员过,这样的互联网公司也很奇葩了。估计公司换血就靠这位大爷了。

李姐在老东家第7年的时候,把这个大爷的组收编了,同时李姐心理也犯嘀咕啊,但秉着拼一拼谁命硬的想法,与大爷和平共处了一年,李姐离职了(主动离职的哦),所以你说这个大爷邪门吧,但所有人的离职跟他没什么关系,说不邪门吧,向谁汇报工作,那人一年必走。

我是个业务员,专门往店里发货。最近在我们这边卖的很火的老村长酒忽然找不到发货人了,最可气的是发货了前段时间跟店里说老村长酒有活动,交一部分预付款可享受优惠活动。因为老村长酒在我们这里卖了很多年了,一直销路不错,大家都很信任。听到有优惠,现在赚钱不容易,很多店都纷纷交了预付款,预付款交的越多优惠力度越大,有点实力的店交的钱真不少。预付款交了一个来月,大家发现当时收预付款的业务员从收了预付款后就没再去店里,店里老板心里开始不安,有些老板就给他打电话,但电话没人接。于是他们又打经销商电话,业务员是给经销商工作的。经销商那边接了电话,说没收到有预付款。这时那些老板不干了,一方面和经销商沟通协调货款问题,另一方面打听业务员的情况,见人就咒骂这个业务员,骂他不得好死。就这样过了一个礼拜,一个不好的消息在店里传开了。那个业务员真的死了。原来那个业务员拿了店里交的预付款没交到经销商那里,而是私下想带着这笔钱和他老婆一走了之,她老婆呢外面有了人,偷偷把钱拿走了,当这个业务员发现老婆跑了钱没了当时就傻了,走是走不了了,留下店里肯定都追着他要钱,他拿什么来堵这个窟窿,一个想不开喝药死了。其实做人真的不能贪,你贪别人的最后自己也没捞着,还让自己那么惨。还有就是有点担当,做错事就和店里坦诚认错,想办法挣钱把债慢慢还上。只要拿出诚意认错并用实际行动还债店里还是能接受的。死了又什么用,亲人伤心难过。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。给自己永远留下一个骂名。
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心理疾病截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心理疾病截图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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